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

加拿大移民生活手冊-違例駕駛項目及扣分須知

違例項目及扣分

超速50公里以上﹐駕駛者作為非法賽車處罰,立即扣車7天﹐司機停牌7天﹐至少罰款2000元,最高1萬元, 或入獄最多6個月。

扣7分
意外發生後擅離現場

扣6分
不小心駕駛賽車超速達每小時50公里或以上校巴停車上落學生時不停車

扣5分
巴士司機在無路閘之平交道前不停車

扣4分
超速達每小時30至49公里﹔
緊跟前車

扣3分
超速達每小時16至29公里
駕過、繞過或穿過火車鐵路平交道之路障
不遵守道路優先使用權
不遵守停車標誌指示及交通燈號或火車鐵路平交道燈號
不遵守交通督導員指示
在分隔的分路上入錯方向
意外發生後未有向警察報告
在多線行車的道上駕駛不當
超載乘客
在單行線街道或高速公路上入錯方向
在已封閉道路上行駛
在無適當交口的分隔道路上駛過

扣2分
未有用低燈行車不適當地打開車門違例掉頭違例拖行載人之平底雪橇、單車或滑雪板不遵守路標指示有行人路過標誌而不讓路扣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車不配帶安全帶未有提醒體重不足23公斤或16歲以下乘客帶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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