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9日星期日

加拿大移民生活手冊-汽車廢氣測試

居住情報 社會情報 稅務承擔 冬天雪地駕駛需知 生活情報 各類保障 路路暢通 落地生根 教育情報 水上空中 就業與創業情報 財務情報 駕駛須知

車主除須注意車輛維修保養,以策安全外,尚須依照安省政府於1999年實施之分批汽車廢氣測試計劃將車送檢。凡車齡3年以上及20年以下之私家車、輕型貨車或車重在4500公斤以下之車輛,均須通過2年一次之廢氣排放測試,始可獲准更新車牌。

加拿大移民生活手冊-汽車保險

居住情報 社會情報 稅務承擔 冬天雪地駕駛需知 生活情報 各類保障 路路暢通 落地生根 教育情報 水上空中 就業與創業情報 財務情報 駕駛須知

省府規定車主須為其在道路上行駛之汽車,購買以下4種責任賠償保險﹕

1. 第三者責任保險 (Third Party Liability)﹕所有車輛必須購備至少20萬之第三者保險,以備賠償第三者在車輛涉及交通意外中的醫療費用及財物損失﹔一般車主會將保額增至100萬元﹔

2. 受傷賠償 (Accident Benefit)﹕用以賠償受保人及其家屬,使他們在交通意外發生後,得到醫療及生活上的保障。受保人因為意外而喪失工作能力,可申請原有薪酬八成的津貼,而其最高限額則為每星期400元﹔必要的醫療及康復津貼,最高可達百萬元。

3. 無保險車輛 (Uninsured Automobile)﹕用以賠償受保人受到並無購買保險或意外發生後逃走之司機所受的傷害。此外,受保車輛及車內物品,因身份不明或並無購買保險司機之過失而損毀,亦可獲賠償﹔

4. 財物受損直接賠償 (Direct Compensation-Property Damage)﹕受保汽車及車上財物因其他司機之過失而損毀,車主可以直接獲得投保公司賠償。

除上述必須購買保險外,一般車主均會考慮購買以下各種保險,以增加個人及車輛在遭遇交通意外時的保障﹕

1. 碰撞保險 (Collision)﹕這是受保人須付墊底費,用以賠償因受保人的過失而導致意外時,受保人及其車輛損失之保險。

2. 綜合保險 (Comprehensive)﹕這是用以保障受保車輛因著火、被偷竊或破壞而招致損失獲得賠償所購買的保險。

3. 家庭保障 (Family Protection & Endorsement)﹕這是用以保障當交通意外發生後,受保人應獲得合法賠償,惟對方車主之保險額不足以賠償因損傷或死亡而導致損失時,填補不足之數所購之保險﹔其最高限額為家庭保額超出對方第三者保額總數的差額。

4. 租車保險 (Loss of Use Endorsement)﹕受保車輛因意外受損而需進行修理期間受保人可以租車代步,費用由保險賠償支付﹔該項賠償亦包括乘搭計程車或公共交通工具的費用。

5. 新車折舊保險 (Limited Waiver of Depreciation Endorsement)﹕這是專為新車而設的保險,保證新車在兩年內如因意外而全車盡毀或被竊,保險公司會以新車價格予以賠償﹔否則只會獲得新車折舊價錢的賠償。

有關汽車保險事宜,可致電安省保險事務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of Ontario) 查詢,電話號碼為(416)250-7250或1-800-668-0128。該會亦編印數目眾多之安省保險公司汽車保險費比較簡介供參考,市民可致電﹕1-800-263-7965索閱。

此外,省府近年不斷修訂汽車保險法,除提高無購買汽車保險車主罰款外,亦降低安省汽車保險稅率﹔還有耆老及退休者保費可獲折扣優惠。不過,不論過失意外受害人之基本薪金保障賠償,則會減少,故此車主須密切注視有關法例的更改和變動。

加拿大移民生活手冊-購買曾經使用汽車

居住情報 社會情報 稅務承擔 冬天雪地駕駛需知 生活情報 各類保障 路路暢通 落地生根 教育情報 水上空中 就業與創業情報 財務情報 駕駛須知

購買曾經使用汽車,千萬留意以下事項﹕

詳細審閱有關車輛資料冊,確定賣方並無將車輛抵押而尚未繳清欠款及擁有權,方可付款﹔成交後六日之內,買方須攜同有關車輛資料冊、執照(Permit)安全標準證書(Safety Standard Certificate)、保險公司名稱及保單號碼、安省駕駛執照及買賣收條,前往任何駕駛及汽車執照簽發部辦理轉名手續。辦妥手續,付清稅款後,您就會獲發新的車輛執照及車牌﹔假若您擁有仍有效的舊車牌,而您又想繼續使用,亦無問題。

加拿大移民生活手冊-違例泊車

居住情報 社會情報 稅務承擔 冬天雪地駕駛需知 生活情報 各類保障 路路暢通 落地生根 教育情報 水上空中 就業與創業情報 財務情報 駕駛須知

違例泊車會遭罰款處分,故此亦應小心在意。

通常在商業區及主要街道,都設有收費錶停車位供短時間泊車之用,一般最長可泊2小時。但泊車前仍宜先仔細閱讀有關說明與指示,因為部分車位可能有泊車時段限制,稍一不慎,違例泊車可能被拖走﹔惟晚間及星期日則通常可免費泊車。

住宅區的街道一般不准通宵泊車,惟若因車位不足而需要整晚將車泊在街上,則可向政府申請夜間泊車證。此外,還有些按照泊車條例規定不可泊車的情況﹕

- 絕對不可停車在路面上,如有必須,應將車駛離路面,停在路肩處﹔
- 不可在道路的彎角、上或下坡處停車,除非道路兩面均可清楚看到125公尺範圍﹔
- 不可泊車在阻塞行人路、交叉口及道路入口處﹔
- 不可泊車在消防龍頭前三公尺範圍內﹔
- 不可將車泊在道路上、下或平交橋之100公尺之內﹔
- 若道路上有入口通往酒店或劇院,而該等場所又正在使用之中,不可將車泊在入口對開路邊6公尺以內﹔
- 不可在交叉路口9公尺範圍內泊車,如該處裝有交通燈號,則不可在路口15公尺範圍內泊車﹔
- 若道路上有火車鐵路平交道,不可在貼近路軌之15公尺範圍內泊車﹔
- 不可將車泊在阻礙已停泊車輛開走之處﹔不可泊車在會阻礙交通或剷雪的地方﹔
- 打開車門以致阻礙交通或上落客過久,均屬違法。將車泊在指定為傷殘人士而設的車位上,會遭檢控,罰款由50至2000元。

告票及罰款

違例泊車通常會收到罰款告票,收票人假如沒有抗辯,就要在15日內將告票及罰款寄還,亦可親身或委託他人繳交罰款,如有異議,可以要求聆訊,則須在告票背面之不認罪(Not Guilty)欄簽名,並將告票寄回,等候通知排期上庭。傷殘人士可向交通廳申請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惟申請表須附上醫生證明。申請表格可向住處附近之駕駛及汽車執照辦事處索取。獲發證件後,便可以將車停泊在最接近公共設施、商場及超級市場,髹上輪椅標誌、專供傷殘人士使用的車位上。

加拿大移民生活手冊-違例駕駛項目及扣分須知

違例項目及扣分

超速50公里以上﹐駕駛者作為非法賽車處罰,立即扣車7天﹐司機停牌7天﹐至少罰款2000元,最高1萬元, 或入獄最多6個月。

扣7分
意外發生後擅離現場

扣6分
不小心駕駛賽車超速達每小時50公里或以上校巴停車上落學生時不停車

扣5分
巴士司機在無路閘之平交道前不停車

扣4分
超速達每小時30至49公里﹔
緊跟前車

扣3分
超速達每小時16至29公里
駕過、繞過或穿過火車鐵路平交道之路障
不遵守道路優先使用權
不遵守停車標誌指示及交通燈號或火車鐵路平交道燈號
不遵守交通督導員指示
在分隔的分路上入錯方向
意外發生後未有向警察報告
在多線行車的道上駕駛不當
超載乘客
在單行線街道或高速公路上入錯方向
在已封閉道路上行駛
在無適當交口的分隔道路上駛過

扣2分
未有用低燈行車不適當地打開車門違例掉頭違例拖行載人之平底雪橇、單車或滑雪板不遵守路標指示有行人路過標誌而不讓路扣2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車不配帶安全帶未有提醒體重不足23公斤或16歲以下乘客帶安全帶

加拿大移民生活手冊-違例駕駛須知

居住情報 社會情報 稅務承擔 冬天雪地駕駛需知 生活情報 各類保障 路路暢通 落地生根 教育情報 水上空中 就業與創業情報 財務情報 駕駛須知

駕車者須遵從安省交通規例,違例駕駛及泊車等將會遭受不同方式的處分。

扣分制度

駕車者如違例駕駛,將會被按安省違例駕駛扣分制度處理,並將有關記錄留存在駕駛者檔案上長達2年之久。

見習駕駛者
持有G1及G2駕駛執照者均為見習駕駛者,直至考獲G級駕駛執照為止。見習駕駛者若被扣9分,便會遭停牌60日處分,由其將駕駛執照交予交通廳(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之日開始計算,如果拒交出駕駛執照,停牌期可能增至長達2年。停牌期滿後,事主駕駛檔案上被扣分數紀錄會減至4分。

非見習駕駛者
因交通違例被扣至6分時,駕駛者會接獲交通廳要求改善駕駛習慣之通知﹔當被扣至9分時,駕駛者會被邀出席會談,討論其駕駛紀錄及不應遭停牌理由﹔或有可能被要求重考執照,假如不能通過,駕駛執照便會被吊銷。若事主缺席面談,或者在面談中未能提出不應被停牌理由,將會被停牌。
駕駛被扣至15分時會遭罰停牌30日,由交出執照日期起計算。停牌期間,其駕駛紀錄上之扣分會減至7分,因而停牌期過後,在涉及任何違例駕駛均須往交通廳出席面談。如被扣分數再增至15分,則會遭停牌6個月,由交出車牌日起計算﹔如不允交出駕駛執照,停牌期可長達2年。

加拿大移民生活手冊-駕駛執照須知

居住情報
社會情報
稅務承擔
冬天雪地駕駛需知
生活情報
各類保障
路路暢通
落地生根
教育情報
水上空中
就業與創業情報
財務情報
駕駛須知

在安省駕車必須年滿16歲,並且持有認可駕駛執照。您如果來自其他國家,而且要在安省逗留3個月以上,便要在您所屬的國家或者地區領取國際駕駛執照,才可以在安省繼續駕駛,否則您必須考取安省駕駛執照。您如果是安省新居民,而又持有其他省份或國家的駕駛執照,您可以在移居安省後的60日內繼續使用該駕駛執照﹔但之後您要是需要繼續駕駛,就必須考取安省駕駛執照。

G級駕駛執照

安省駕駛執照共分為12類,但當中與一般駕車者關係最密切的是G級駕駛執照。持有該執照者可駕駛一般汽車、客貨車及小貨車﹔並有資格申請其他類別駕駛執照,如駕駛小型校巴及巴士之E及F級等駕駛執照。惟報考駕駛電單車必須持有的M級駕駛執照,卻無須先通過G級駕駛考試。

駕駛考試

自1994年4月1日起,省府規定欲考取安省G級駕駛執照者,必須通過G1及G2兩級考試程序,初學者一般約需時20個月方能完成。

G1駕駛考試
您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申請G1駕駛執照﹕年滿16歲﹔通過視力測驗及考核以道路規則為內容的筆試﹔學習駕駛,等候1年後的考試﹔如果完成認可的駕駛課程,等候期可減至8個月。您在等候考試期間,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不得獨自駕駛,須由駕駛導師或一位最少具有4年駕駛經驗的G級牌照者陪同,且其體內血液酒精含量不高於0.5%﹔- 駕車前不得飲酒﹔- 除有安省註冊駕駛導師陪同,不得在主要高速公路如DON VALLEY PARKWAY、Q.E.W.及或400多號公路駕駛﹔- 午夜至清晨5時不得駕駛﹔- 後座不得運載超過配有安全帶數目之乘客。

G2駕駛考試
您只有通過G1駕駛執照考試後,才可以報考G2駕駛執照。在等候考試的大約1年內,您雖然可以無需任何人陪同,而且在任何時間及公路上行駛,但仍然要遵守以下的規定﹕- 駕車前不得飲酒﹔- 車上乘客必須與安全帶數目相符。您在通過考試後會獲發G級駕駛執照。不過,您如果不能在考獲G1執照後5年內通過G2考試,便需重考G1執照。

外地駕駛執照

您如果來自加國其他省份或地區、美國及日本等與安省簽有駕駛執照交換協議的地方,而且持有效駕駛執照,及具有2年以上駕駛經驗,便無需參加駕駛考試﹔然而,您也必需符合駕車者的體格要求及通過視力測驗和證明您的駕駛資格與經驗。假如您的駕駛經驗不足2年,你就會被安排進入考牌程序的第二階段G2駕駛考試作準備,到您有兩年駕駛經驗,便可以完成考試。您如果來自其他地方,而且持有當地有效駕駛執照,您便必需符合安省駕車者的體格要求及通過筆試。您如果能證明有兩年或以上駕駛經驗,可以直接投考G2駕駛考試,合格後會獲發G級駕駛牌照﹔就算不合格,亦會獲發G1執照並立即被安排參加考試。假如您只有1至2年的駕駛經驗,你也會獲發G1執照,亦可以立即被安排參加考試。若駕駛經驗少於1年,你同樣會獲發G1執照,不過要累積1年駕駛經驗,才可以參加第一階段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