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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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教育及培訓廳 Ministry of Education & Training

聯邦憲法賦予各省自行立法處理省內教育事務,安省的教育系統便是由教育及培訓廳主管,負責制定省內全盤教育政策和守則,其轄下的教育廳長(Minister of Education)以及培訓及專上教育部廳(Minister of Training, Colleges & Universities)則分別執行具體教育和培訓工作。

教育局 Board of Education

教育局是省內各區執行中小學教育(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的機構,主要負責﹕建設及管理學校﹔分配及調控教育資源﹔批核各種教育課程及教材﹔聘請教員及其他員工﹔制定及執行學生課業評定標準等。不同地區的教育局互不統屬,故此教育政策亦互有不同。教育局的最高權力決策組織是教育委員會。教育委員(Education Trustee)由各區民選產生,故此家長有權向教育委員直接表達意見,影響學校的決策。各區教育局的經費來自所屬地區物業稅,故此,凡屬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父母為納稅人的兒童,都擁有接受免費中小學教育的權利,而且有入讀區內中小學的優先權。各主要分區英語公立教育局地址、查詢電話及互聯網址如下﹕

教養栽培 Education & Training

中小學教育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安省教育條例規定﹕5至16歲兒童必須入學接受免費基礎教育﹔原則上,他們應入讀居住地區學校,若要入讀越區學校,就需要該校仍有學位,而學生又符合入學條件,才會獲得考慮。此外,部份市政府如士嘉堡,對來自多倫多市以外的學童會收取學費,而多市以內其他地區則須取得審核批准書(Inter-jurisdictional Permit)。當然,如果學生選擇進入私校上課,則不受上述規限,不過,他們就得繳交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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